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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建新机制 同向发力再提升
——黄委建立跨流域水利监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纪实

携手共建新机制 同向发力再提升——黄委建立跨流域水利监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纪实

【字体:      】     打印      2024-06-13 17:41      来源: 黄河网  

为确保水利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为水利工程健康安全查漏补缺,黄委流域水利监督统筹工作早早便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根据水利部统一安排,今年,黄委继续负责北方多个省(区)的水利监督统筹工作,范围涉及黄河、辽河、淮河、海河等多个流域,同时黄河流域所涉及的一些省份水利监督统筹工作则由别的流域机构负责。

由于各流域特点差异与管理方式的不同,让本就复杂烦琐的监督统筹工作面临更多挑战。在总结之前工作的基础上,黄委也在积极与相关流域管理机构沟通协调,试图寻找出一条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督统筹方式。

“今年1月,水利部部长李国英调研辽河保护治理工作,对辽河流域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西辽河所涉及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和兴安盟4市(盟)(以下简称东四盟市)就属于黄委流域水利监督检查的负责范围。”黄委监督局工作人员说。

为做好西辽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为“力争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提供水利监督保障,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黄委与松辽委监督部门就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市建立监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进行协商。3月初,松辽委监督部门负责人带队到黄委调研会谈,并正式签订协议,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市建立监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

“这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更加科学合理地部署相关工作,加强流域间的沟通协作,同向发力,高质量完成东四盟市水利监督检查任务。”黄委监督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该机制要求,黄委将按照水利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对涉及东四盟市的中央计划和备案事项开展季度、月度统筹,并牵头负责涉及东四盟市的监督检查事项,由松辽委负责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松辽委负责按照水利部统筹要求开展座谈反馈,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黄委与松辽委在也将在水利监督工作中加强交流,互派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在监督检查对象的基础数据、检查成果、经验做法等方面开展数据共享。

“为保障该机制有效落实,我们与松辽委监督部门都明确了专人对接有关工作,建立视频会商机制,及时协商解决突发情况、重大问题。同时,我们还进一步规范监督统筹工作,统一使用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名称,及时沟通解释,避免地方误报。”黄委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

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市建立监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是黄委水利监督检查工作的一次突破与创新,使跨流域水利监督统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为类似工作开展提供了样板。

5月,黄委与淮委正式建立监督统筹协调联动机制。

根据机制要求,黄委、淮委将按照水利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对其负责的涉及黄河、淮河两个流域的省份,提前开展中央计划和备案事项季度、月度统筹。按照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省份的划分,黄委、淮委各自牵头协调组织责任省份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对涉及黄河、淮河两个流域的省份,按照“一组多能”的原则,综合组团,一次进驻,同时检查,统一座谈反馈。同时,黄委与淮委监督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交流,互派专家,实现监督检查基础数据、检查成果等方面的数据共享。

随着黄委与松辽委、淮委监督统筹协调机制的签订落实,5月,黄河流域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工作拉开帷幕。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市和河南省淮河流域内的多项水利工程被列入监督检查项目名单,并已明确安排松辽委、淮委检查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随着水利监督检查各项制度与协调机制的建立,黄河流域水利监督检查工作也逐步变得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接下来,黄委还将继续加强与相关流域机构、省(区)的合作,不断完善机制,进一步做好跨流域水利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为水利工程运行构筑更加全面、有效的安全防线。


作者: 时爽 陈帅    责编: 范江涛 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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