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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步踏上全面依法保护治理黄河新征程——写在黄河保护法施行之际

【字体:      】     打印      2023-04-01 10:06      来源: 黄河网  

记者 齐欣然

3月的河南开封黄河黑岗口险工,春风和煦,杨柳依依,樱花、梨花、海棠花开灼灼,形成一片美丽的花海,市民三五成群前来踏春游玩,从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在黄河河势观测台来回穿梭,饱览大河盛景,尽享春光……不远处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长廊,新张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宣传标语引得人们驻足凝望、阅读思考。

匠心独运丹青手,万里江河起宏图。4月1日,黄河保护法施行。如春风吹拂,似阳光普照,乘借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东风,依法推进黄河保护治理也迎来了新起点,步入了新征程。

学思贯通 营造法治氛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法律的权威也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则是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这是一场自上而下、河地携手共护母亲河的生动实践。

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在水利部的领导下,“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活动在山东东营黄河口拉开序幕,现场启动黄河保护法志愿宣传服务活动仪式,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宣誓,志愿者代表宣读保护母亲河倡议书。郑重庄严的宣誓、掷地有声的倡议,无不彰显着黄河儿女对黄河保护法实施的热切期盼和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坚定信心。

河地携手,谱写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3月24日,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暨黄河流域(片)水利工作座谈会在河南郑州召开,黄委与流域省区水利厅一致表示,要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好黄河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黄河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扎实推进新阶段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

3月26日至29日,按照水利部部署,水利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会同宣传教育中心、水利报社和黄委组织开展“依法治水黄河行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采访活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水利报等12家中央媒体记者深入黄河保护治理一线采访报道,用镜头和笔触展现沿黄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助力黄河保护法落实落地、有效实施的生动图景,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推动新阶段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这是提高站位、系统推进的法律宣传贯彻全覆盖行动。

黄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学习研讨黄河保护法重要内容,制订包括101项具体举措和22项需要制修订配套制度的宣传贯彻方案。在黄委党组的带动下,全河干部职工理论联系实际,掀起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的热潮。

“我们把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高站位抓好学习宣传,使全河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黄河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黄河保护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黄委政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落实黄河保护法,黄河流域水利规划体系需要开展哪些工作?”“黄河保护法是如何对黄河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进行强化的?”“落实好黄河保护法明确的监督职责,具体采取哪些举措?”“如何贯彻落实好黄河保护法中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部署安排?”围绕黄河保护法的规定与要求,黄委机关部门和委属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纷纷撰写解读指导文章,并借助委内媒体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让黄河保护法在大河上下家喻户晓。

——这是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学法普法的生动实践。

在河南兰考东坝头险工黄河湾风景区,处处可见黄河保护法的宣传标语和海报。

在山东利津河务局张滩管理段利津黄河法治文化广场,轻轻点击互动学法区的“趣味普法答题触摸屏”,便可参与黄河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的知识答题。

山东河务局加强与山东省司法厅沟通协调,在山东全省范围内印发学习宣传黄河保护法的通知,深入推进黄河保护法“十进”活动;河南河务局依托“河南黄河讲堂”等平台,深入一线开展黄河保护法“微宣讲,走基层”;上中游管理局、陕西河务局等单位积极打造普法宣传阵地……生动新颖、各具特色、既有深度也有温度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大河沿岸持续走深走实。

截至目前,委属各单位举办专家解读56讲235场次,刊载报道近千篇,累计设立宣传咨询站(台)点251个,出动送法小分队471支,创作动漫微视频31部。普法直播、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普法答题、普法公益广告及普法微视频、微动漫等各种接地气、聚人气的普法形式不断创新,学法普法在大河上下蔚然成风,实现了全河职工知法学法全覆盖。

完善配套制度 筑牢法治之基

黄河保护法确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框架,为国家“江河战略”有效实施、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流域水行政管理标定了更高目标。

黄河保护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快完善黄河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做好与黄河保护法的制度衔接,可谓是在“立梁架柱”基础上的“添砖加瓦”。

黄委主任祖雷鸣指出:“要全面梳理黄河保护法规定的新制度新措施,按照衔接有序、协调统一的要求,扎实做好配套制度建设,同步推动相关涉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确保法律的原则、精神和具体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按照水利部部署,黄委逐条深入梳理分析研究黄河保护法条款,对照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配套法规制度建议,确保重要配套制度与黄河保护法同步施行。同时,指导地方开展黄河保护治理方面的立法,推动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立法,推动法律制度规范衔接有序、协调统一。

明方向、理思路、抓重点,2023年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暨全河水政、河湖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做好配套制度与黄河保护法同步施行的重点任务:年内完成5项委级层面制度的制修订,提出3项部级制度建议稿,出台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适用规则,扎实推进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和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做好河南省黄河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立法前期研究工作。

可以想见,一个日益完善的黄河水法律体系将为黄河保护治理事业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真抓实干 笃行法治之力

良法还需善治。为推动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黄委有关部门和单位立足各自职责,强化使命担当,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在规划编制方面,将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流域统筹,发挥规划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积极承接水利部“授权赋能”事项,做好流域内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审查审核,推进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和相关方案编制,细化实化今后一个时期黄委推进黄河保护治理的任务书和时间表。

——在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方面,将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河道与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加快补齐工程体系短板,强化“四预”措施,构建雨水情监测“三道防线”,实施水库群水沙联合调度,促进水库河道减淤,确保黄河岁岁安澜。

——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供水安全;优化水量分配方案,制订黄河干流全面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试点实施方案;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狠抓严抓取用水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规划相关工作,着眼长远完善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

——在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将充分考虑黄河上中下游的差异,精准施策,采取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推动制定淤地坝养护标准、加强水土保持区坡耕地治理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域岸线保护和管控、加强河口综合治理等措施,维护黄河健康生命。

凝心聚力 厚积法治之势

新机制擘画新图景,新机制焕发新活力。黄河保护法明确在国家层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黄河流域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重大事项国家统筹+重点事项流域机构统管+相关事项省际协调合作”的流域治理管理新机制。

发挥体制机制保障作用,围绕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建好用好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聚焦防洪防凌、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让黄河保护法“落地生威”。

全面履行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统”的职能,是黄委坚持全流域“一盘棋”,与沿黄相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携手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023年1月10日,黄委、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河南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这是黄委积极搭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加强与涉河相关部门联合和与公检法机关协作的重要举措。此外,黄委还选取7个单位启动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试点工作,加强与涉河相关部门的联合和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

山东河务局、河南河务局、山西河务局、陕西河务局建立省际河道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机制,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联合甘肃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保障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行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打造水政、公安和安保巡防三位一体联合执法队伍,河口管理局等出台行刑衔接实施意见。沿黄设立黄河环境资源巡回法庭37处、司法修复基地26处、检察工作室39处。截至目前,黄委已联合检察机关出台协作文件11个,开展联合专项行动33次,移送问题线索131个,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初显成效。

“黄河保护法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更强,涉河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更为明晰,协作也更加顺畅,为我们开展工作加强了支撑和保障,大大增强了黄河基层执法人员的信心与决心。”河口管理局水政处职工李祯道出了数千名水政监察人员的心声。

建立在党和国家对黄河流域基本问题的清晰判断、主要矛盾的准确把握、发展蓝图的科学谋划之上的黄河保护法,必将为黄河保护治理凝聚法治之力、筑牢发展之基,必将为中华民族母亲河披上最坚实的法治“护甲”。

在这个全面依法推进黄河保护治理的新起点,法治清流正源源不断注入母亲河,让我们以施行黄河保护法为契机,拿出“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作风,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黄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与保障,书写浩浩长河东流、巍巍良法同行的新时代优异答卷。

责任编辑:刘岚 齐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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