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黄河 润泽三晋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
一年来,山西黄河流域各县(区)积极作为,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立法、普法、执法一体推进,以法治理念引领规划管控、水沙调控机制建设,用法治手段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法治宣传、配套制度建设、联合执法等各项措施紧锣密鼓展开,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在黄河流域落地生根,引领保障新阶段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建管并举 守护大河安澜
在运城市万荣县境内沿着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蜿蜒向前,驻足黄河禹潼河段,由硕大的青石块组成的“防洪围墙”一眼望不到头。
洪水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威胁,修筑防洪工程是防灾减灾主要措施。山西河务局副局长潘正彬介绍,随着芮城匼河控导下延、永济韩家庄控导上延、临猗吴王护岸上延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黄河禹潼段治理工程(山西侧)进入全面建设阶段。2022年9月,6处主体工程全部完成。这些工程的修建稳定了河势,进一步提升了该河段防御洪水能力。
除实体工程外,线上智慧防汛平台也成为守护大河安澜的重要力量。“我们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各类信息动态更新、工程实时报险以及工程巡查观测和运行管理的智能化、常态化,科技防汛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小北干流河段为例,目前已布设视频监控点37处、遥测水位站9处,并建立了山西黄河智慧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运行监测预警平台、‘三晋河务’App(应用程序)平台等。”潘正彬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黄河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黄河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采砂许可。
一年来,山西河务局开展对直管河段河道采砂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夜查、暗访、蹲点调查等方式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采砂行为。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46起,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及黄委河湖局督办事件12起,罚款17.29万元,对6起符合入刑条件的非法采砂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黄河山西段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总体平稳向好。
一年来,山西河务局围绕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生态防护体系,工程防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山西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做到‘预’字当先、‘实’字托底,以防为主、防线外推,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为沿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贡献。”
法治协同 提升护河效能
4月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在万荣县庙前村举行。
发布会上,一个打击黄河滩区内偷挖河砂的典型案例引起多家媒体关注:姚某某、董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芮城县风陵渡镇的黄河滩河道内偷挖河砂60余吨,增加了河水直冲滩涂造成河岸坍塌后退的风险,威胁河势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黄河流域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案发后,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向芮城法院提起公诉。
除此案例外,会上还发布了其他涉及黄河土地及矿产资源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案例。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成为山西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生动注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共有84条有关政府责任的规定,占法律条文总数的68.8%。《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后,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8个重要文件,搭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四梁八柱”。一年来,山西省各级水利部门统筹做好相关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全链条、各环节工作,“小切口”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配套立法,配合省人大完成《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30年来的首次修订,通过线上线下手段积极开展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山西省水利厅副厅长杜咏梅说。
一年来,山西河务局同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检察院、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共同实施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会同山西省公检法等8部门出台文件,加强护水协作;加强跨省联动,联合陕西河务局制定《黄河干流水行政联合执法工作办法》;同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建立山西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同运城市法院、检察院签署协议,畅通执法、司法衔接。通过法治协同,合力护水的“朋友圈”不断扩大。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说,按照“司法基地+专业法庭”模式,山西省目前共设立河曲黄河湿地、汾河、芦芽山、五台山、北武当等5个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15个环境资源专业法庭,构建全流域司法保护格局。至今,山西省共设立司法保护基地10个,专业环资法庭43个。
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黄河故事
出河津市新城区,沿108国道西行,抵达秦晋交界之处黄河禹门口,春雨绵绵中,“鲤鱼跃龙门”的传说在这里显得更加神奇。
传说春季三月,鲤鱼逆水而上,跃登此门,化而为龙,此门故名为“龙门”。由于龙门是大禹治水所凿,人们为纪念禹的功德,将之称为禹门。再因之地处秦晋重要交通渡口,又称之为禹门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把握黄河流域特点,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可以说亮点频现,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就是其中之一。
碛口古镇素有“九曲黄河第一镇”的美誉。这座古镇位于临县湫水河与黄河的交汇处,历史悠久,保存完好,是黄河水运的重要中转站,曾是北方数一数二的贸易重镇。古镇的古建筑、黄河风光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每年吸引着不计其数的游人沿着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前来观光。
不只有禹门口、碛口,随着山西省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的不断延伸,沿黄各地积极挖掘丰富的黄河文化,诸如河曲西口古渡、永和黄河乾坤湾、壶口瀑布景区、永济鹳雀楼、运城蒲津渡等一大批景点,向世界讲述着神奇的黄河故事,也给当地群众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收入。
近年来,山西河务局主动融入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借力运城市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行动,与运城市共同推动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不断探索河地融合新模式,绘就亮丽的黄河生态风景线。截至2023年年底,已建成防洪工程兼做旅游公路47.52千米,占总工程的52%,其中依托黄河工程建设的河津市沿黄旅游公路(乡宁至西范段)入选2022年“我家门口那条路--最具人气的路”名单。
山西河务局水政水资源与河湖监督处副处长谭亮亮说:“为了更好地弘扬黄河文化,将依托黄河防洪工程、沿黄公路、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等载体,充分汲取山西黄河文化深厚底蕴,建成更多的文化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努力把黄河打造成一条名副其实的文化旅游经济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