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为黄河保护法落地生根贡献力量
静静流淌千年、承载厚重历史的洛河,蜿蜒流淌467千米汇入黄河,也让洛阳因水而名、因水而美。洛阳市规划建设一系列水利工程,一个个“绿色氧吧”,形成一顷顷粼粼碧波、一处处城市公园,与海内外游人共同绘就了人水和谐“牡丹花城”的美丽画卷。
洛阳市城区水生态实现美丽嬗变,是河南省黄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力的缩影。黄河是河南最大的过境水资源,是中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保障。如今,黄河滩里鸟纷飞,这是河南认真贯彻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果的生动写照。
系统治理 科学利用
中原大地,黄河哺育。“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河南作为黄河流域的重要省份,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肩负重要历史使命。”河南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河南水利系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赓续红旗渠精神,着力为民造福,探索出一条富有河南特色的水生态保护路子,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伟大实践中展现河南水利人的担当。
以加快推进水生态保护修护为重点,河南省加强流域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2023年,实施黄河流域主要支流治理项目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8个;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36平方千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1.33平方千米、淤地坝除险加固37座,新建淤地坝4座。
河南省积极开展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完成了黄河流域5条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度保障任务,对10个断面流量实行日通报制度,主要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将涧河纳入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试点。河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等厅局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71座水电站整改。
在保护治理的同时,河南省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打造供水保障体系,“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目前,小浪底北岸灌区、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小浪底南岸灌区等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黄河流域节水型县域达标率87.7%,超全省平均值。
一方面抓保护,一方面抓节水。河南省水利厅严格地下水管理,修订完善了全省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印发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明确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省内25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制定印发了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多措并举推动节约用水。
依法治理 协同推进
河南省加快推进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建设。在《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颁布施行的基础上,2024年将《河南省实施黄河保护法办法》《河南省水资源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近年来,河南省各级水利部门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为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施行,自2023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共核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123个,立案8起。
河道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借助“河长制”的推行,河南省各地各部门携起手来,共同发力,综合治理,为黄河流淌印下“幸福图章”。
据河南省水利厅数据显示,该厅联合省检察院开展了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排查问题341个,立案86起,整治655个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问题。2023年,河南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五部门共同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其中黄河流域共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275个,立案93起。
河南省水利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加强全省水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案件办理。在“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基础上,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进一步出台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不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黄河,静静滋润着河南这个人口大省,保障着国家粮食安全。河南省将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继续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守护母亲河生命长青、永葆生机。
“我们将牢记嘱托,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河南水利力量。”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