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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实施意见落实“四水四定”

【字体:      】     打印      2025-08-04 15:4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明确到2025年年底,自治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基本实现人口、经济与水资源均衡发展。

内蒙古立足自治区水情实际,提出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优化城镇布局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农业灌溉规模,加强农业高效节水,促进水土资源相协调;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服务业用水管控,推动产业适水发展;推进国土绿化量水而行,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内蒙古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落实“定水”责任,加强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工落实“四水四定”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时,将“四水四定”落实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作者:    责编: 田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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