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治河 携手共护安澜
补立法短板,强执法监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以来,黄委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依法治河管河,提升流域水治理管理能力,护佑大河岁岁安澜。
良法善治 黄河立法正当其时
护佑黄河安澜,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黄河立法应该如何立?要解决哪些问题?实现什么目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黄河立法工作。
时不我待,黄委强化流域“一盘棋”思想,举全委之力集中攻坚,全程参与草案起草、修改,配合水利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经过不懈努力,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公布。
“被告人张某某等5人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刑法中关于禁止令的规定,禁止5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采砂活动。”2023年4月1日上午,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当天,黄河流域第一巡回审判法庭公开开庭,黄河水行政执法人员及各界人士100余人旁听庭审。“通过庭审,学习了很多黄河保护的法律知识,以后要共同保护好母亲河。”全国人大代表李连成如是说。
“我们要深刻认识黄河保护法施行的重大意义,依法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新阶段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守护好母亲河、打造好幸福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贡献!”黄委主任祖雷鸣强调,必须系统谋划依法治河这篇“大文章”。
黄委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制订包括101项具体举措和22项需要制定或修订配套制度的宣传贯彻方案,编印《黄河流域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指导意见》,在全流域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律配套制度是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重要保障。黄委将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建设列入重点督办事项,配合水利部或单独制定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黄委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其适用规则(试行)》等9项配套制度,完成《黄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黄河防汛物资仓储管理导则》等8项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
流域9省(区)与黄委齐心协力,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发布施行。
以黄河保护法为统领、相关配套制度为支撑,流域与区域相协同的黄河保护治理法治体系正不断完善。
健全机制 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
黄河保护法为国家“江河战略”有效实施、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流域水行政管理标定了更高目标。
黄委不断完善流域区域协作协同机制,联合流域9省(区)签署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黄委选取7个基层单位启动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并全面推进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建设,构建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水行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截至今年9月,委属各级单位联合司法机关、涉河部门累计印发协作机制文件263件,设立黄河环境资源巡回法庭37处、司法修复基地26处、检察工作室39处。
此外,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开展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一批水事违法案件,让法律落地生威。
“我们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推进河湖执法工作取得实效。”黄委水政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3年10月,他们瞄准三门峡库区内未经许可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未经许可擅自取水、未按照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5起案件作为执法重点,采取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同的方式,对责任单位及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督促其立即对违法现场进行清理整治,探索建立河湖执法工作新模式。
以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为支撑,标准化执法办案新体系逐级形成,鲁豫晋陕4河务局建立省际河道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机制,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联合甘肃省检察院建立服务保障甘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行协作配合机制,河口管理局等出台行刑衔接实施意见。
按照黄委要求,加快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改革,山东、河南56个基层河务局实现水政监察队伍专职化;全面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河湖执法三年攻坚战、防汛保安、河湖安全保护、黄河流域(片)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依法制止或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8674起,立案1134件;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月报与季报制度,2019年以来,累计巡查河道长度354万余千米,巡查水域面积13万余平方千米,巡查监管对象10.4万余个,出动执法人员19.8万余人次,出动车辆6万余车次,出动船只1073船次,河道水事秩序、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守正创新 强化依法治河管河
5年来,黄委坚持守正创新,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管河水平不断提升。
稳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印发《黄委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黄委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办法,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形成强大制度合力。做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意见反馈,为重大决策拧紧“阀门”。组建黄委法律专家库,年均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余项、法律法规意见答复30余件,圆满解决各类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强化省际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化解”两手抓,持续加强水事纠纷易发河段和水事活动敏感河段排查化解力度,自2019年以来,黄河流域内未新增省际水事矛盾纠纷。
积极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建黄委普法责任制示范点。持续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深耕黄河法治文化建设,掀起一场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学法普法守法的生动实践:在山东利津河务局张滩管理段利津黄河法治文化广场,轻轻点击互动学法区的“趣味普法答题触摸屏”,便可参与水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河南河务局依托“河南黄河讲堂”等平台,开展黄河保护法“微宣讲,走基层”……生动新颖、各具特色、既有深度也有温度的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意识在大河沿岸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全河新增和优化升级法治文化阵地168处,创作法治文艺作品1062部,“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跻身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润黄河”普法品牌获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职工张道强荣获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累计6个单位、6名个人获国家和水利部“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
“经过多年深耕,法治‘软实力’正逐步转化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黄委政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在全面依法推进黄河保护治理的壮阔实践中,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