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源区的法治回响

普法队宣传现场
12月4日清晨7时,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的天际刚泛起鱼肚白,黄委水文局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普法车队已驶出驻地。车窗外,零下15摄氏度的寒风呼啸而过,远处巴颜喀拉山脉的雪峰在晨曦中若隐若现。这支9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在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深入海拔3800米的黄河上游地区,与当地政府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黄河保护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在黄河源头这片高原净土上,黄河保护法正如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守护母亲河源头的具体行动。
黄河保护法明确要求“国家加强对黄河水源涵养区的保护”,这与习近平总书记“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重要指示一脉相承。
黄河源区,这片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高寒湿地,每年为黄河提供近40%的水量。“我们不仅监测水文数据,更要传递法治精神。”黄委水文局西宁勘测局局长蓝云龙表示,“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为源区生态保护划定了刚硬约束。”这是黄委水文局首次深入黄河源核心区开展系统普法,队员们携带了汉藏双语宣传材料和适应高寒地区的普法设备。
10时,玛沁县“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正式开始。普法队员用藏语招呼着牧民:“乡亲们,我们今天来给大家讲讲保护黄河的新法律。”牧民们围拢过来,好奇地翻看宣传册。58岁的牧民格日本指着法条图片问:“这法律是不让挖虫草了吗?”“不是不让挖,而是规定了怎么科学挖。”队员耐心解释,“比如要避开生态脆弱的河岸带。”展板前,队员们详细讲解黄河保护法,牧民们看得格外专注。
午后,宣传队奔赴玛尔挡水电站。这座海拔3200米的水电站是黄河上游重要调峰电站。在项目部会议室,普法队与电站管理人员围坐一桌,桌上摊开的是黄河保护法单行本。“我们工程人是黄河的‘调理师’,法律就是我们的‘操作手册’。”玛尔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玉林说。交流中,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指引。年轻技术员小陈边认真记录边说:“原来每天上报流量数据,也是在履行法律义务。”
一个个普法场景拼接出黄河保护法的立体图景:它既规范重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也关切牧民日常生计;既有科技的精度,也有人文的温度。
返程途中,队员们遇到赶着牦牛转场的牧民索南一家。队员将双语宣传册送到索南手中,这位藏族汉子用生硬的汉语说:“黄河好,我们好。”夜幕降临,车队返回驻地。这一天,宣传队行程300千米,发放材料400余份,向100余人进行了普法讲解。
窗外星斗满天,黄河源区的夜晚寂静而寒冷,但法治的暖流已随着普法者的足迹渗入这片土地,也必将随着黄河之水,滋养整个流域。
在黄河源区,每一滴水的保护都有法可依;在法治中国,每一寸山河的守护皆有章可循。这正是:源头活水万古流,法护黄河润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