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纲 以治为要
奋力书写陕西黄河保护治理法治新篇章
以法为纲 以治为要 奋力书写陕西黄河保护治理法治新篇章
陕西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永亮
黄河保护法施行3年来,陕西河务局在黄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河道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依法治河管河各项工作纵深推进。
坚持以法铸魂,筑牢思想根基,凝聚依法治河强大共识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宣传载体,推动法律精神深入人心。
局党组将黄河保护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多次组织专题研讨,邀请黄委专家解读立法历程、核心制度和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法律内涵。扎实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为契机,联合地方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在沿黄3市13县(区)开展巡回宣传,累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9场、送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制作微视频5部,形成“报、网、微、端、屏”全方位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打造合阳东王法治文化基地、吴堡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等特色普法基地,让群众在休闲中接受法治熏陶,推动形成“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社会氛围。
坚持以法亮剑,强化执法监管,守护河道生态安全底线
聚焦黄河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筑牢河道安全法治防线。
3年来,累计巡查河道长度6万余千米,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200余次,
运用黄河保护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问题17个,解决府谷惠泉违法取用水、佳县非法采砂等一大批“复杂难治”问题,水事秩序持续向好。深化执法协作机制,构建“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检察监督”新模式,印发行刑衔接、联合执法等协作文件22件,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警务工作站9处,省级行刑衔接机制率先在陕西黄河落地,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执法合力。规范采砂管理,明确39个许可采砂区,许可采砂量690万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推动采砂秩序持续规范。全面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府谷河滨公园、冯红铁路等违法问题整改,河道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以法赋能,强化履职担当,提升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立足陕西黄河水资源禀赋,强化水资源监管,为沿黄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全省发放黄河干流取水许可证13套,许可取水总量6.06亿立方米,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关中平原粮食基地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加强取用水监督检查,对辖区21个已(拟)建取水工程开展监督检查300余次,审核清零陕西省取用水平台问题,推动黄河流域各类公园建设中“四水四定”问题整改,开展节约用水、中型灌区等审核复核工作,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连续多年组织沿黄取用水单位、市县水利部门召开陕西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对青海省1651家重点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情况开展复核,切实履行流域水资源监督职责。
坚持以法强基,锤炼过硬队伍,夯实依法治河能力支撑
把队伍建设作为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重要保障,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治河队伍。每年举办水政、水资源干部培训班,3年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开展6次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现场模拟演练,先后荣获黄委水行政执法现场模拟演练比赛二等奖、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二等奖等荣誉,全局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梳理行政执法权责23项,编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责19项。统筹全局执法力量,打破执法区域限制,开展跨区域行政执法,推动执法效能持续提升。编制《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选取13起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问题的能力。
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黄委党组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在于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同时也凝聚了全局水政战线同志们的心血智慧和辛勤努力。
今年是“九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站在新阶段,陕西河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学笃行、狠抓落实,不断深化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一是深化普法宣传,编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律精神融入沿黄群众生产生活;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化流域区域协作,完善司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三是聚焦重点难点,积极争取黄委指导,着力破解滩区管理、采砂管理等突出问题,推动水资源集约利用、河道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