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大河赤子的法治答卷

黄河落天走东海,法治星火映九州。
在黄河保护法施行两周年的历史坐标上,豫北大地涌现出一批法治践行者。河南博爱河务局水政监察副队长李宁,从技术骨干成长为法治标兵,用十年时光在母亲河畔写下动人篇章——他主导办理焦作地区首例黄河河道水事“行刑衔接”案件,创新普法模式,让法律条文扎根沁河沿岸;带领团队获得“七五普法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全县法治政府考核先进等次”等多项荣誉,以实际行动诠释基层执法者的使命担当。这些浸润泥土的荣誉,既记录着李宁推动法律落地生根的实践轨迹,也折射出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黄河治理从“九龙治水”到“法治护航”的深刻变革。
破茧:从技术骨干到法律行家
守护母亲河不仅需要脚步丈量,更要法治武装。
2015年,李宁正式踏上治黄征程。这位水利工程管理专业的技术人才未曾想到,未来自己会成为“治黄法律专家”。
作为水行政执法者,要对国家水事管理政策、上级规范性法律文件了然于胸,只有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才能成为水行政执法的行家里手。这些法律知识在一个个不眠之夜,汇总成了一本本书册,一直伴随着李宁的黄河保护治理生涯。
面对“技术治水”向“法治护水”的转变,李宁在2023年黄河保护法施行后持续深耕:他办公室的灯光亮至深夜,案头法律法规写满批注;参与草案征求意见时,他结合办案经验提出4条修改建议;黄河保护法正式颁布后,他对比法律条文,制作出32条法律要点对照表、3个典型案例解析课件,这些源于实践的鲜活经验,最终化作执法培训的经典教案。
深耕:让法律条文扎根大河两岸
数据见证治理效能。
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沁河“四乱”问题至今保持零增长,河道非法采砂案件不复存在。这些成绩成为法律从纸面走向实践的生动注脚。
日常巡查中,李宁带领巡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临水滩区,对占用滩地耕种、非法取水、零星非法采砂等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还把普法课堂搬到田间地头,既做到了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又达到了教育违法行为人的目的。这种“执法+普法”的融合实践,源自李宁总结的“三同步工作法”:巡查同步普法、办案同步释法、整改同步传法。
两年来,经他督促整改的水事违法行为中,实现了当事人百分之百主动整改,违法人员经过教育引导,也成了“黄河保护义务宣传员”,法治意识如春潮漫卷河岸。
筑基:锻造法治护河先锋队
在博爱河务局荣誉室里,“水行政执法现场模拟演练比赛”一等奖奖牌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的奖牌交相辉映。集体荣誉背后,是李宁与团队的辛苦付出:每天开展法律条文学习,每周开展典型案例研析,每月总结倒逼执法规范。他主持制定的《博爱河务局水行政处罚流程》,将执法动作与具体法条精准对应,使案件办理周期缩短40%。
2025年春节,河南河务局开展打击黄河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李宁身兼数职,既带领团队保障本单位管辖范围的值守巡查,又带领督查小组奔走焦作沁阳、温县、武陟等地进行督查,日均行程300多千米,奔波于黄河、沁河滩区的各个重点区域,督查基层单位情况。
李宁的水政巡查单兵装备里存储的近千条巡查数据,见证了他从青涩技术员到法治带头人的转变,他亲历了黄河保护法从纸上条文到治理实践的升华历程。两年来,他带领队伍巡河里程累计达1.5万千米,推动整改问题隐患36处,所在单位行政执法考评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法律条文是静态的,但执行法律的人必须永远行动在路上。”李宁望着奔涌的河水感慨良多。从首例“行刑衔接”第一案的破冰,到博爱沁河水事管理秩序的稳定,这些黄河岸边的法治故事,正谱写着新时代“黄河大合唱”的壮丽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