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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协同 共护洛河安澜
——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跨区域联动协作”模式成效显著

法治协同 共护洛河安澜——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跨区域联动协作”模式成效显著

【字体:      】     打印      2025-04-03 09:47      来源: 黄河网  

在黄河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以下简称“故县局”)负责人深有感触:“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实落地绝非单打独斗,必须凝聚合力、共同治理。”

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自此守护母亲河有法可依,黄河保护治理迈入依法实施新阶段。两年来,故县水利枢纽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水法规体系建设日益完善,故县水库碧波浩荡、水清岸绿的美丽画卷徐徐铺展。

联合治理 攥指成拳

“故县水库所在的洛河流域(卢氏至洛宁段)涉及洛阳市洛宁县、三门峡市卢氏县两地,流域面积大、管理战线长、涉及人员多,日常水政渔政等工作相互交错,传统单一执法模式难以应对复杂局面。”故县局库区管理分局水政渔政科副科长赵富涛坦言。

良法为基,还需善治,从“单治”到“合治”“共治”的转变,把“事倍功半”变成了“事半功倍”。

2024年8月9日启动的故县水库“清四乱”行动中,故县局联合洛宁县河长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和故县镇政府等多部门,向“四乱”问题“亮剑”,就查处的20项问题,对相关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同时,按照相关要求,针对故县水库内“三无”船只问题,明确由洛宁县交通局负责同步清除。专项行动期间,故县局还联合洛宁县检察院等部门先后十余次到故县水库现场督导“清四乱”工作,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作用,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故县水库“清四乱”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库区内的非法构筑物、“三无”船只全部清离,问题清单中的20项问题已妥善处理,一举解决了水库内乱建、乱占等疑难问题,保护了水库防洪库容,消除了防汛安全隐患,也使库区水质保护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洛阳市洛宁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段学东表示:“多部门协同作战,既是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跨区域联动。要实现共保洛河生态,就要通过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方联动 铁腕整治

时间回溯到黄河保护法施行的第4个月。

2023年8月1日,故县局和洛宁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两地检察机关及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在故县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暨成立洛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检察工作站联席会议,“洛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检察工作站”挂牌成立。

洛阳市洛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保现介绍:“工作站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通过跨区域协作,加强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在办理洛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中的配合,携手应对生态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为洛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实现深化洛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洛河长治久安、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洛河文化的目的。”

随后,故县局与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洛河(卢氏至洛宁段)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业参与、化解争议、绿色通道及定期会商等7项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形成监督共治的水生态保护格局。

两年来,故县局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联合洛阳市和洛宁县检察院推动故县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共立案2起,下达检察建议书1份;针对库区“三无”船只、游玩垃圾清理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配合洛宁县检察院实地督导整改5次,依法处置无证船只43艘、筏钓平台15处,依法拆除违建彩钢房3间65平方米,清运垃圾20余立方米,促进库区水质持续向好,稳定保持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

三门峡市卢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说:“通过深化协作配合,充分释放了故县局和检察院机制效能,对违法问题坚持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三方通过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形成了合力,在实现‘一河清水进洛城入黄河’的目标中发挥了作用,在推动洛河流域卢氏、洛宁两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作为。”

谈及今后的工作打算,故县局负责人表示,故县水库不仅承担着水旱灾害防御的天职,还担负着为洛阳市人民群众供水的重任,两头都是国之大者、民生大事,接下来,故县局将进一步对标黄河保护法,聚焦关键问题,积极探索法治“故县模式”,以更大力度、凝聚更多力量保护洛河安澜,造福一方百姓。


作者: 华夏炎 顾磊 宋艳利    责编: 范江涛 刘杨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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