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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好新闻评选办法(暂行)

黄河好新闻评选办法(暂行)

【字体:      】     打印      2006-12-22 16:04      来源:  

  为总结治黄宣传报道经验,拓展报道范围和思路,激励有关媒体记者和宣传工作者,树立精品意识,采写更多更优秀的治黄新闻作品,更好地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河目标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作品申报

  评选主要针对社会新闻单位和委属新闻媒体进行,作品发表时间为上年度11月至当年10月份。

  评选作品由委办公室组织征集,原则上社会媒体每家可推荐5篇(部)作品参评,委属媒体每家可申报8篇(部)作品参评;以个人名义参评的限申报2篇以内作品,且每个委属单位总申报数不超过5篇。

  二、入选作品条件

  1、作品应以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为指导,积极反映“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新理念和“三条黄河”建设的实践与成就,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治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起到良好的舆论推动作用。

  2、作品应建立在周密组织、深入治黄工作第一线采访的基础上,报道的事件或问题重大深刻,并在选材和写作(制作)上有所探索,适应新闻改革的潮流,对治黄新闻宣传工作具有借鉴和促进作用。

  3、作品应符合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无专业性技术错误或报道失实现象。

  三、评审程序

   成立由委领导、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好新闻评选委员会,委员会具体事务组织由委办公室承担。委办公室负责申报作品的初选,向评委会提出候选作品。评委会负责好新闻的筛选、赋分及结果的产生。

  好新闻评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四、评审赋分办法

  好新闻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作品进行赋分时按照以下五项指标作为依据:

    1、指导性(30分),衡量新闻稿件是否对水利行业及上级部门制定政策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对沿黄地区及黄委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政策及治黄决策,是否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受到广泛关注并产生积极影响。

    2、思想性(20分),衡量新闻作品是否经过作者的提炼升华,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对存在的问题是否经记者发现并深度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与思考;图片是否具有视觉新闻的冲击力,能让读者感受到图片背后的深刻内涵。

    3、采访度(20分),根据作品的内容判断作者是否经过深入细致的现场采访,是否通过艰苦的挖掘调研获得了第一手资料;新闻内容真实可信,不虚夸臆断新闻事实。

    4、可读性(15分),新闻作品反映问题是否深入浅出,文笔是否简练生动;作品写作方法是否角度新颖,结构恰当,主题突出。

    5、时效性(15分),作品反映的新闻事实敏感快捷,以第一时间见诸报端;是否表现了记者较高的新闻意识以及衡量新闻价值的能力;衡量记者是否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采访与写作,并且新闻事实准确。

    以上五项合计100分,由好新闻评委会按赋分表分别打分,全部作品按得分情况评定所获奖项。

  五、奖励政策

    黄河好新闻评选每届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编辑奖若干名,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试行。

  七、本办法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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