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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留声·人民治理黄河80年(48)

大河留声·人民治理黄河80年(48)

【字体:      】     打印      2026-05-11 09:44      来源: 黄河网  

1999年5月10日

水利部印发《关于流域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黄委及其所属90个管理机构具有《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主体资格。

这是解决黄委执法主体地位的一个重大突破,为黄委更好地贯彻实施《防洪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黄河大事记(增订本)》

作者:    责编: 郭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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