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留声·人民治理黄河80年(36)
大河留声·人民治理黄河80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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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9:20
来源:
黄河网
1963年4月18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黄河中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水土保持是山区的生命线,是山区综合发展农业、林业和牧业生产的根本措施。黄河流域是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其中从河口镇到龙门的10万平方公里、42个县是重点的重点。治理水土流失要以坡耕地为主,把坡耕地的治理提高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但也不能放松荒坡、沟壑和风沙的治理,要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对水土保持工程设施,贯彻“谁治理,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要坚决制止陡坡开荒和毁林开荒。
——《黄河大事记(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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