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四举措” 强化地质灾害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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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0:59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进入汛期以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地灾防治的守护人。通过压实压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盯紧盯牢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完善全省地灾防御体系,织密地灾防治网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启动应急响应。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综合研判,7月16日18时启动西宁、海东、海北、海南、黄南5个市州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加强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加派30名机动防御专家下沉驻守强降雨地区,共95名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和专家指导协助各地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7月15日以来,累计排查隐患点、工地工区、旅游景区、野外露营点1855处,处置灾险情10起(灾情8起、险情2起)。三是做好监测预警。持续落实好厅级领导带班、处级干部和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紧盯雨情雨势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套合分析强降雨落区、降雨重叠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7月15日以来,发布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9期。四是强化叫应工作。预警信息发出后,严格落实“双叫应”机制,向相关市州、县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送提示函,及时调度各地转移情况,督促加快避险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灾害的不确定性。7月15日以来,累计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96万户,成功避险互助县巴扎乡和台子乡、湟中区田家寨镇3起地质灾害。
下一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关注降雨情况,实时与应急、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全力开展雨后再排查工作,尤其加强强降雨地区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的排查,并继续做好人员和装备准备,应对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和专家指导当地做好应急处置,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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