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1月甘肃黄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92.7%
12月1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感恩奋进,黄河之滨会更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11月,甘肃黄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2.7%,在黄河9省区由第4位上升至今年第三位。
据悉,“十四五”以来,甘肃省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兰州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研究建立美丽甘肃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甘肃建设成效考核。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2022、2023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甘肃省获评“优秀”等次。今年1至11月,甘肃省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散渡河小河口村断面首次实现消劣,14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均达到“长治久清”级别,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甘肃省针对个别流域水质不稳定问题,定期调度分析、预警通报、督促督办,强化汛期、枯水期环境质量管控。水质不稳定的渭河天水段伯阳、太碌国控断面目前已达标,黄河全流域实现消劣。率先在全国出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全省33个地级和10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环境部交办的5607个排污口,完成整治5318个,整治完成率94.8%,达到国家2024年70%的年度目标要求。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黄河流域34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强化污水溢流直排问题管控,推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黄河流域62座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59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农业农村污染管控方面,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9.98%,其中黄河流域达到30.84%,提前完成“十四五”25%的目标,黄河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
围绕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强化帮扶指导,及时调度通报、预警督办,不断巩固已整改完成问题成效。目前,2021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1个污染防治类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2022年8个污染防治类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6个问题已完成5个。对黄河流域兰州市、白银市、甘南州和兰州新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358件,已办结240件。
“十四五”以来,甘肃省共争取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73亿元,对217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予以支持。构建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组织8市州20县区签订生态补偿协议,补偿资金达3.35亿元。谋划2025年人工尾水湿地、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46个项目共14.88亿元,国家提前下达2025年水污染防治资金7.37亿元,同比增长1192万元。
今后,甘肃省将继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持续开展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全力开展流域环境质量管控,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强化沿河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稳步推进流域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落实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强化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