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水权转让解决工业项目用水问题
本站讯 笔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与实施水权转让前相比,内蒙古6个出让水权的灌区年实际用水量减少7.73亿立方米,用水效率最高提高了117%,为沿黄各盟市严格落实“四水四定”、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权转让是在水资源总量的刚性约束下,将节约出的水资源,通过转让实现流转、盘活,并以增效为目的,实现水资源利用率与效益提升。在用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水权转让把一处节约下来的水用在另一处,实现了“远水”解“近渴”的目标。
黄河流经内蒙古7盟市,2003年,内蒙古开始探索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2014年,内蒙古被水利部列为全国7个水权转让试点之一,试点主要内容为盟市间水权转让。
作为全国水权转让试点和气候干旱、水资源严重缺乏的能源大区,内蒙古近年来积极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释放水资源“增值空间”。根据对工业企业取用水户闲置水指标摸排情况,指导推动企业开展水权交易;通过建立完善的用水权交易制度和三级水权交易平台,成功解决全区范围内干旱地区农业节水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问题。
2023年,内蒙古启动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总投资23.13亿元,主要对河套灌区内的复兴灌域、长济灌域、总干渠三闸下游段3个渠段建设124条防渗衬砌渠道,渠道长550多千米,工程实施后可实现每年转让水量1.2亿立方米。目前,首批节水工程已完工。2024年,内蒙古参照水权转让模式先期配置复兴灌域节约的6000万立方米水指标,解决了沿黄盟市部分工业企业用水紧缺问题。
通过水权转让,内蒙古缓解了水资源瓶颈制约,促进了沿黄经济带协同发展。2003年以前,内蒙古黄河流域总用水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实施水权转让后,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逐步实施,引黄耗水量逐年下降。
实施水权转让10年来,内蒙古解决了沿黄地区260多个工业项目的用水问题,为约4000亿元工业增加值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同时为灌区筹措60多亿元节水改造资金。截至目前,已转让水指标达4.36亿立方米,以系统治水思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