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流域水质连续达Ⅱ类,将加快实施“净水入黄河”工程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的全国生态日媒体作家座谈会暨“幸福黄河我的家”主题采访活动中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综合、系统、源头治理,流域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2020年以来,黄河干流(河南段)水质连续达到Ⅱ类,好水比例持续上升,劣V类水质断面稳定消除。2023年黄河流域城市PM2.5、PM10浓度较2019年分别下降23.0%、23.8%,优良天数较2019年增加49天。2024年1-7月,黄河干流持续保持Ⅱ类水质,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占比93.9%,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流域城市PM2.5浓度5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8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26天。
另据了解,近年来,我省黄河流域累计创成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伊洛河(洛阳段)入选国家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郑州、开封、洛阳、鹤壁四市入选国家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三门峡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为全国首个“白天鹅之乡”,2023年,纳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
成效的取得,得益于系统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流域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我省制定出台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黄河流域265家涉水污染源提标改造;深入推进流域大气污染治理,推动钢铁企业、水泥熟料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农村综合整治行政村3172个。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坚持创新实践探索,与山东省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协议》,2021-2023年我省获得山东省生态补偿金1.87亿元;每年安排省级引导资金1亿元,推进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为全国生态保护补偿提供示范;与山东、陕西省签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推动流域上下游联防共治。
虽然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是流域环境污染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沿黄9市1区均位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金堤河、蟒河、二道河等河流污染相对较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加强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深入打好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实施“净水入黄河”工程,加大流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流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加强尾矿库污染风险防控,强化重点行业污染管控,筑牢我省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切实以流域高水平保护支撑流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