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权转让解决260多个工业项目用水问题
“与实施水权转让前相比,内蒙古6个出让水权的灌区年实际用水量减少7.73亿立方米,用水效率最高提高了117%。”8月7日,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处长贺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施水权转让为沿黄各盟市严格落实“四水四定”、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权是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我国,水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通常意义的水权即水资源使用权,指水资源使用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所使用的水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水权转让是在水资源总量的刚性约束下,将节约出的水资源,通过转让实现流转、盘活,并以增效为目的,实现水资源利用率与效益的提升,也就是在用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把一处节约下来的水用在另一处,实现“远水”解“近渴”的目标。
黄河流经内蒙古7盟市,但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匮乏。2003年,内蒙古开始探索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2014年,内蒙古被水利部列为全国7个水权转让试点之一,试点主要内容为盟市间水权转让。
作为全国水权转让试点和气候干旱、水资源严重缺乏的能源大区,内蒙古近年来积极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释放水资源“增值空间”。根据对工业企业取用水户闲置水指标摸排情况,指导推动企业开展水权交易;通过建立完善的用水权交易制度和三级水权交易平台,成功解决全区范围内干旱地区农业节水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问题。
2023年,内蒙古启动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总投资23.13亿元,主要对河套灌区内的复兴灌域、长济灌域、总干渠三闸下游段3个渠段建设124条防渗衬砌渠道,渠道长550多公里,工程实施后可实现每年转让水量1.2亿立方米。目前,首批节水工程已完工。2024年,内蒙古参照水权转让模式先期配置复兴灌域节约的6000万立方米水指标,解决沿黄盟市部分工业企业用水紧缺问题。
“节水工程节约的水量,配置给包头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贺文华说。
在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灌区,由神华乌海煤焦化公司出资,对30多公里的农田灌溉土渠渠道进行衬砌节水改造。过去,水流过土渠产生下渗,造成水资源浪费。渠道改造后,农田亩用水量由513.5立方米可减少为283.3立方米,节约出的水指标可以转让给企业,并用交易的形式出售,如此一来,农业、工业都得到了实惠。
“我们厂的水权有一部分是通过跨行业流转过来的,流转过来的水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厂里的用水问题,保证了装置的‘常、满、优’稳定运行。”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西来峰甲醇厂生产设备技术部部长雷志林说。
通过跨行业水权交易,企业面临的水资源困境迎刃而解,水资源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如今在乌海市,这种“以工补农,以农哺工”的“合同节水﹢水权转让”交易模式正在全面推行。
内蒙古水权转让缓解了水资源瓶颈制约,促进了沿黄经济带协同发展。2003年以前,内蒙古黄河流域总用水量超过100亿立方米,水权转让实施后,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逐步实施,引黄耗水量逐年下降。
实施水权转让10年来,内蒙古解决了沿黄地区260多个工业项目的用水问题,为约4000亿元工业增加值提供水资源支撑,同时为灌区筹措60多亿元节水改造资金。截至目前,已转让水指标达4.36亿立方米,以系统治水思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记者 张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