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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被列为全国首批水权交易试点省区

内蒙古被列为全国首批水权交易试点省区

【字体:      】     打印      2014-08-19 16:51      来源: 黄河报·黄河网  

  本站讯 日前,水利部印发文件并召开全国水权交易试点启动工作会议,正式确定在全国7个省(区)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试点工作,用2~3年时间,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开展水权制度建设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内蒙古被列为全国首批水权交易试点省区。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全国水权交易试点启动工作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贯彻落实试点工作启动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内蒙古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

  根据水利部水权试点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作重点是开展跨盟市水权交易。一是开展巴彦淖尔与鄂尔多斯等盟市之间的跨盟市水权交易;二是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对已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交易中心,通过试点进一步探索交易平台的运作机制和方式;三是探索建立水权交易的规则、定价、第三方影响评价等机制。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开展跨盟市水权交易列为2014年重点改革任务。为了保障盟市间水权转让工作顺利进行,早在201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就组建了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探索开展盟市间、行业间、用水户间水权交易工作。2014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又批转了《内蒙古自治区盟市间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对河套灌区进行节水工程改造,将农业节约的水量转给沿黄工业项目。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跨盟市黄河水权转让节水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黄委已同意开展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正按照水利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水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着手编制全区水权试点方案,争取尽快上报水利部审批。(贾燕茹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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