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2月30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山东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就《山东省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通报2019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冯兴亮、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艳、第七检察部主任宋燕敏就相关业务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王效彤副检察长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共19条,分为四个部分。
◇ 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突出强调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目标任务。
◇ 第二部分“突出工作重点,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针对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实际,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
◇ 第三部分“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从机制建设层面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作了规定。
◇ 第四部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对全省检察机关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作了要求。
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筑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色防线持续发力。立足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黄河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贯彻落实民法典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强化行政检察职能,努力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黄河行洪安全。
二是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发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监督办案“硬举措”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真关怀”。严厉打击强揽项目、硬要费用、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垄断生产销售经营等领域的违法犯罪,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稳妥开展企业合规试点;持续深入打击民事虚假诉讼,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注重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服务“六稳”“六保”的独特优势,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稳健发展;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开展常态化服务保障。
三是聚焦保障黄河流域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发力。坚定不移常态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聚焦弱势群体帮扶,将支持起诉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成果、保障基本生活相结合;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正、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
四是聚焦织密黄河流域法律监督网持续发力。构建跨区域、多维度生态保护检察制度平台;完善全方位、深层次沟通协作配合机制。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安排,不断完善思路举措、紧盯重点任务、狠抓《意见》落实,用更细、更实的措施,更多、更好的案件,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贡献山东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