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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针对青海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字体:      】     打印      2025-09-04 21:08      来源: 黄河网  

本站讯 (记者 刘杨闻笛)根据《黄委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规定,黄委决定自9月4日16时起针对青海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今年进入主汛期以来,黄委针对青海省启动了9次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一次Ⅲ级应急响应。

据预报,9月4日至5日,受副高北抬影响,兰州以上大部地区将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其中:青海部分地区将有大到暴雨,累计降雨量可达50-60毫米。受其影响,龙羊峡至刘家峡区间部分支流可能出现洪水过程。

针对当前黄河流域汛期特点,黄委要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突出做好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度汛、城市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落实直达一线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黄河流域仍处于汛期,黄委立足流域汛情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9月4日12时起,将内蒙古自治区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9月5日9时起终止Ⅳ级应急响应。9月3日17时起,黄委针对陕西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作者:    责编: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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