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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首例!以碳代偿

流域首例!以碳代偿

【字体:      】     打印      2025-04-12 08:23      来源: 黄河网  

本站讯 近日,黄河流域首例水土保持司法碳汇交易成功“破冰”落地,创新采用“以碳代偿”模式替代传统生态损害赔偿,开创了水土保持与司法协同保护的新模式。

此次突破源于一起环境司法案件。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子午岭林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引导被告人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通过购买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南小河沟水土保持碳汇项目250吨碳汇量,替代传统生态损害赔偿。这一做法,既贯彻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又通过创新手段实现了生态修复的即时性、实效性,不仅让生态破坏者转化为生态修复者,更通过市场化手段将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价值,实现了水土保持功能从“隐性生态效益”向“显性经济价值”跨越,为司法生态补偿提供了全新路径,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示范样本。

南小河沟作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多年来通过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工程措施特别是淤地坝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在形成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形成了明显的水土保持固碳增汇能力。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依托科学监测体系,精准核算水土保持碳汇量,于2024年10月将其纳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碳汇交易市场,并达成水利部直属单位和甘肃省第一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

这次司法碳汇交易,拓展了碳汇交易的应用场景。4月9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在西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商定围绕司法碳汇保护基地共建、流域生态治理规划合作、环境执法司法衔接、信息共享交流、人才双向支持等开展战略合作,进一步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市场”多元协同的生态保护体系。


作者: 曹丹    责编: 郭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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