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基层实践与经验启示
——以聊城河务局为例
贯彻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基层实践与经验启示——以聊城河务局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与《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共同构建起山东黄河保护治理的法治框架。山东聊城河务局立足黄河保护治理工作实际,紧扣法定职能,围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执法监管三大维度系统推进,统筹防洪安全、水资源管控、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等重点任务,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黄河保护治理实践路径。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构建立体化普法体系,凝聚全社会护河共识
抓实内部学法,锻造专业执法队伍。将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水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必修课和年度考核核心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全员法治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职工常态学、执法人员专题学,使每名工作人员知边界、明职责、守底线,全面提升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
擦亮普法品牌,拓宽宣传覆盖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打造“双强聊法”特色品牌,累计推送普法视频17期,开展现场宣讲22次。该品牌先后获得水利部第一届“人·水·法”活动二等奖、黄委黄河保护法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二等奖,受到中央及流域法治媒体的关注。依托黄河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基层河务段等固定阵地,借助乡村喇叭、黄河大集等乡土载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知识,实现了法治宣传进村入户。
创新普法模式,提升宣传实效。积极推行“4+普法”模式,即“品牌+普法”“网络+普法”“执法+普法”“部门+普法”,不断拓展普法深度。目前,普法范围已覆盖聊城沿黄1市3县18个乡镇,累计受众超过21万人次,沿黄群众主动护河、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2024年,该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1个集体、1名个人获评黄委“八五”普法中期先进。
(二)强化法治硬约束,夯实治河根基
构筑防洪屏障,守牢安全底线。构建全链条、闭环式防洪责任体系,推动出台《聊城市黄河防汛职责》,修订各类预案方案,将防汛工作纳入全市重点督查事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闭环。连续多年召开全市黄河防汛工作会议暨行政首长培训班,压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聊城段)及“十四五”防洪工程(聊城段)全面完工,系统提升了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累计处置害堤动物洞穴501处,完成根石加固2.1万立方米,处理工程隐患965项,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建成金堤河水尺系统、区域自动气象站,与毗邻地区签订雨水情共享协议,实现雨情、水情数据实时监测与互通。建成防汛演训基地、抢险技术保障中心,培育省级防汛专家8人、市级防汛专家25人,提档升级国家防汛物资储备仓库,构建“1+N”防汛队伍体系,为科学防汛提供了坚实支撑。
严守资源红线,守护生命之源。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执行《山东黄河水量统一调度管理办法》《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统筹调度水资源,高效完成聊城市引黄供水及跨流域引黄入冀调水任务。面对2024年、2025年夏季严重旱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调配水资源,为聊城市抗旱保供发挥了关键作用。强化水资源监管,完善取水口超许可取水预警机制,通过飞检、专项检查和驻守督查等方式实现督查全覆盖,有效遏制了各类违规取用水行为。
聚焦生态保护,筑牢绿色屏障。加强沿黄生态廊道建设,2023年以来累计植树20.94万株,更新草皮3.48万平方米。堤防绿化总长度143.88千米,树株存有量110余万株,草皮覆盖超1万亩,总绿化面积达2.9万亩。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辐射带动沿黄村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深化执法协作,凝聚共治合力
提升执法能力,锻造水政尖兵。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练”,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竞赛、执法能力大练兵、执法新人成长计划等系列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模拟办案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2名执法人员获评山东黄河水政执法业务能手,参加山东黄河水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竞赛荣获团体第三名。
深化执法协作,凝聚共治合力。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对接,搭建跨部门协作平台。联合9部门建立黄河流域(聊城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联合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法院共建“法润黄河”生态基地,其中1个案件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此外,联合濮阳河务局建立省际河道联防联控机制,织密了跨区域执法网络。
严格执法监管,维护河湖秩序。加强河道巡查,持续强化河湖监管,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开展水行政执法四大专项行动,严查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近三年,水政执法队伍累计开展巡查638次,巡查里程33773公里,出动执法人员2867人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90起,立案查办涉水案件19起,推动水事秩序持续向好。
二、经验启示
聊城河务局的实践探索为基层单位贯彻实施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提供了有益启示。
法治宣传是前提,必须坚持“内外兼修”。只有执法人员自身懂法用法,才能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只有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黄河的良好氛围。聊城黄河的实践证明,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创新普法模式、拓展普法覆盖面,是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的有效路径。
依法履职是关键,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黄河保护涉及防洪安全、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需要统筹推进、系统治理。聊城黄河的做法表明,只有将法定职责逐项分解、逐项落实,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才能真正将法律法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执法协作是保障,必须坚持“多元共治”。黄河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完成。聊城黄河的经验说明,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是破解执法难题、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
队伍建设是基础,必须坚持“能力导向”。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聊城黄河的实践显示,通过常态化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是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的有效手段。
三、结语
大河奔流,法治为楫。聊城河务局以扎实的基层实践,展现了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的生动图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基层河务管理部门应继续深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黄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