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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黄河保护治理的普法宣传

【字体:      】     打印      2024-09-10 18:06      来源: 黄河网  

我国的全民普法规划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规划、落实,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效,普法教育的意义以及内涵逐渐显现。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普法之于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定位,意味着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更意味着必须精准定向、靶向施策。在治黄工作中,普法工作的重要性也随着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而逐渐显现。

在开展普法教育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法律本身的内容、形式、渠道、受众,还要考虑法律运行在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动态逻辑,这是一个双向互动、多维推进的过程:既有执法部门的宣传教育,也有社会公众的认知提升,既有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的主导力量,也有公民、组织、团体、社会的主体参与,主导力量引导和支持主体参与,主体参与丰富和发展法律文化。

普法教育的方法及形式需要根据人们的需求以及时代的变化规律而定,大家也只有在拥有了法律意识之后,才能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树立起遵法守法用法观念,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行有所止、欲有所制。

一、普法宣传和水行政执法的密切联系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治黄工作的必要环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结合治黄工作,在日常普法工作中,笔者能够明显感受到沿黄群众、居民、企业,对涉河相关法律条文的了解仍有不足。在处理涉河案件时,时常发现有些违法行为是因为当事人对涉河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从而导致违法案件的发生。

在往年的水事违法案件中,一起案件正是如此。当事人驾驶履带挖掘机沿移民防护堤堤顶行驶,对堤顶道路造成破坏。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了《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禁止在堤顶行驶非防汛抢险的履带机动车、硬轮车辆及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了解后得知,当事人因为想要抄近路,所以驾驶挖掘机在移民防护堤堤顶行驶,并非存心对防洪设施进行破坏。针对这个情况,执法人员根据《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堤顶行驶非防汛抢险的履带机动车、硬轮车辆及其他可能损害路面机具的,由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堤面破坏的,每平方米罚款二百元”之规定,要求当事人现场恢复补救,并根据损坏路面面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随后进行警告和现场普法教育。

通过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水行政普法工作仍需加强,沿黄群众仍有普法需求,只有将普法工作做在前面,才能有效减少水行政违法案件的发生,更好维护黄河自然资源和防洪设施。

二、当前黄河保护治理普法宣传的形势

在自媒体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获取方式不断丰富,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需求。在以往的普法工作中,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带领下,基层执法单位以普法“六进”的方式,结合主题宣传版面、宣传画等宣传用品组成的传统普法宣传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和群众需求,传统普法宣传措施已不能达到预期宣传效果。这就需要普法人员不断开拓思路,勇于创新,勤于思考,推陈出新,以更丰富的宣传形式向沿黄群众普法,可以通过短视频、文艺作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以自媒体、短视频、云数据等多媒体载体,让沿黄群众了解法律给予他们的义务和权利,让人们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正确使用法律、解决自身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基层普法的意义。

在202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笔者和同事尝试通过用原创歌曲让群众更加了解水行政监察人员的工作,更加生动地展示出涉河法律法规。在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水政原创歌曲MV《我爱的河》应运而生,视频发布后,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和鼓励,在地方电台、微博、短视频平台投放后,收听人数近十万,好评不断,普法效果显著。《我爱的河》发布后,全河上下掀起视频宣传热潮,有效提高了沿黄群众普法受益度,也向社会各界展现了治黄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三、新时期普法宣传的发展方向

随着治黄工作进入新阶段,普法宣传工作也应紧跟时代步伐,做到有的放矢,不仅要向沿黄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更要有所担当,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员的个人素质,做到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我们宣传什么,群众就能了解什么。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更突出的位置并作出一系列部署,对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普法宣传员,我们要不断思考创新,努力将普法工作打造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作。群众最喜欢的宣传方式一定是最好的宣传方式。如果我们的普法方式停滞不前,群众只是本着“凑热闹”的心态参加活动,那么普法效果会大打折扣。只有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多思路寻找宣传平台,结合沿黄各地的传统文化,不断发掘沿岸黄河文化,才能创作出优秀的宣传作品。

在乡村宣传的活动中,受众群体往往以老年人居多,因此,应当针对受众的喜好,将宣传内容融入戏曲、相声、快板等作品中,留住观众才能开展好普法工作。在形式上,应该注重更新内容,将传统形式和普法内容有机结合。做到有思路、有方法、有内容、有平台、有效果。

普法教育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兴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今,普法教育工作的展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知识和常识,而是希望通过多元化的形式,让人们树立起法律思维。治黄工作者应将本职和宣传相结合,将政策和宣传相结合,努力促进全民共同参与。相信在未来的治黄工作中,普法教育工作一定会获得更多的机遇,在全面构建法治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 杨 森    责编: 范江涛 刘杨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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