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山西黄河保护治理、
——访山西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磊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山西黄河保护治理——访山西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磊

本站采访组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山西黄河“代言人”,两年来,山西河务局如何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扎实推进新阶段山西黄河水利高质量发展?记者近日采访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磊。
问:两年来,山西河务局在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在黄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山西河务局始终把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沿着法治轨道推进山西黄河保护治理,严格履行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切实将良法优势转化为善治效能,用法治文化“软实力”筑牢山西黄河水利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深学细研强素养。聚焦职工群众学法用法新期盼新需求,第一时间制订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统筹制订普法“路线图”,协同联动唱好“协作曲”,开展专题述法、法治讲座、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系列活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全局各级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学、全体干部职工自学“四级联动”开展学习活动,全局法治观念持续增强,水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深化普法重实效。将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等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山西省水利厅、高院、检察院举办“法护黄河润三晋”主题采访活动,多篇采访报道在新华网、中国水利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在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展播;建成山西黄河法治文化基地6处,在电子政务平台开设“以案释法”普法专栏,依托“山西黄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
协同共治齐发力。今年1月,组织召开由山西省直有关部门、沿黄4市12县的市级县级河长参加的黄河大北干流管理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保护治理成效,谋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联合省河长办构建“信息共享、议事协商、联合督查、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模式,解决销号一批河湖库“四乱”问题,促进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加强与省、市公检法、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协作,签署协作意见8个,在河津河务局设立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沿黄4市黄河流域山西段生态保护警务合作会议,联合山西、陕西两省检察院召开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共同建立健全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合作机制;推动实现黄河北干流河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建设全覆盖,不断凝聚依法治河合力。
问: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两年来,山西黄河保护治理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答: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扎实开展“八五”普法,顺利通过黄委“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山西河务局荣获黄委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团体总分第四名,1名职工荣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河道生态持续向好。水行政执法全方位发力,深入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依法立案查处各类涉河水事违法案件29起,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社会舆情16起,沿黄9个提黄泵站、河曲顺达泵业、玉维饮料厂等一批久拖不决的违法违规问题被查处整改。2024年4月,联合山西省河长办对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黄河晋陕峡谷北段黑色污染带频现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现场督办河曲县违法占用河道挖筑雨水收集池问题,坚决扛稳扛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山西河务局荣获“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水域岸线管控严格有序。2024年,积极协调有关市、县政府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完成河曲、兴县、临县、吉县、河津河段界桩栽植286.03千米。今年计划完成保德、柳林、永和、大宁4县211千米界桩栽植,实现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全覆盖。加强采砂监督管理,联合省公安厅对非法采砂多发频发河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年初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跟踪督办柳林县石西乡非法采砂案件,目前6名涉案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柳林县纪委监委已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两年来,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9起,罚款5.3万元,对符合入刑的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总体平稳向好。
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地见效。黄河干流三门峡库区段山西侧取水口监管工作正式移交至山西河务局,进一步明晰黄河干流取水监管权限。联合省检察院高位推动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适用黄河保护法立案查处违法取用水案件3起,在全河首次对涉事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让黄河保护法“长牙带电”、落地生威。积极协调地方合理分配耗水指标,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问:下一步,山西河务局如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黄河保护法?
答:山西河务局将坚定不移扛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沿着法治轨道推进山西黄河水利高质量发展。持续兴起学法热潮,巩固深化普法成果,不断提升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成效;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岸线管理保护和河道采砂监管,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深化流域保护治理协同,依托河长制平台,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力支撑和服务流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