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河管河 奋力开创陕西黄河保护治理新局面
——访陕西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亮
依法治河管河 奋力开创陕西黄河保护治理新局面——访陕西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亮

本站采访组
问:黄河保护法施行两年来,陕西河务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黄河保护治理?
答:两年来,陕西河务局在黄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治理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把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作为推动新阶段陕西黄河水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路径,水政执法逐步深化,河道面貌持续改善,水资源监管更加严格,行业监督不断强化,依法治河管河各项工作纵深推进。
一是持法为刃,铸就捍卫河道安全的坚强力量。陕西黄河干流全长723.6千米,河道内管理对象多,滩地面积大、水事活动频繁。落实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累计开展河道巡查700余次,巡查河道长度4万余千米,开展河道安全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非法采砂、违法取用水等水事违法行为,立案22起,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得到解决。深化流域区域协作配合,每年召开大北干流管理工作座谈会。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每年举办水政、水资源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160余人次,开展4次水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现场模拟演练,全局水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荣获黄委水行政执法现场模拟演练比赛二等奖,位列全河第三。荣获黄委“法护黄河杯”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黄委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二等奖。
二是建章立制,水行政管理制度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坚持职权法定,梳理行政执法权责23项,行政检查权责4项,编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责19项。努力打造陕西黄河水政执法“一核两圈”,以全局联防联动为核心,统筹全局水政监察力量。健全“联合执法协作圈”和“司法保护协作圈”,建立行刑衔接、联合执法、公益诉讼等协作平台20个,开展专项行动1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办案5次,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协助水行政执法案件2次,联合各级河长办、司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10余次,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警务工作站9处,“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检察监督”治河管河新模式成效初显。
三是循法而行,河道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明显提高。依托“河长制”平台综合协调优势,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核查清理整治河道内“四乱”问题290个。全面完成黄河陕西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水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判别依据。加强河道采砂管理,陕西黄河干流许可采砂区45个,许可采砂量760万吨,在管理的过程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立案查处10余起,采砂秩序逐步规范。加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府谷河滨公园侵占河道、冯红铁路违法改建等问题整改,河道面貌持续改善。
四是严格管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发放黄河干流取水许可证14套,许可取水总量5.83亿立方米,通过水资源论证批复在建取水项目5个,年取水总量3.17亿立方米,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对辖区范围内21个取水工程开展监督检查200余次。连续多年召开陕西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发挥流域监管职能,对青海省1651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情况开展复核。审核清零陕西省取用水平台问题。对接黄河流域各类公园建设中强化“四水四定”问题整改。开展节约用水、中型灌区、农村饮水、农村供水工程等审核复核工作。核查黄河流域(陕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问题,为流域片区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
五是以法筑堤,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亮点纷呈。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为平台,以“报、网、微、端、屏”为载体,以沿黄河打造的普法宣传阵地为亮点,掀起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热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新闻媒体刊发署名文章、答记者问。扎实开展集中宣传,联合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司法部门举办7场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律九进”,累计开展进单位、进企业等20余次,有效提高水事活动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黄河保护法等知识竞赛、答题近20次,参与人数超2000人次。邀请黄委、司法系统知名专家、律师举办知识讲座6次。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开展黄河保护法普法讲座3次。累计发放材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小分队16个,设置法律咨询站点20处,向中国水利网、黄河报(网)等投稿,发布普法工作动态40余篇,制作微视频5部,形成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网络中有内容、街道上有横幅、乡村里有宣传车等立体宣传格局。
问:谈谈下一步如何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答: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为指引,准确把握黄河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二是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凝聚执法监管合力。
三是强化水资源监督检查,及时制止查处违规取用水行为。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推进沿黄经济社会水资源项目实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深耕陕西黄河法治文化,以黄河保护法为重点,深化“法律九进”,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带建设,对法治文化基地改造提升,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