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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黄委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字体:      】     打印      2008-09-19 16:39      来源: 黄河报·黄河网  

    为主动、深入了解基层情况,规范调查研究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黄委领导同志是指黄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下简称委领导)。

    二、每年度,委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结合治黄实际,围绕黄委中心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位领导同志年度安排3-4次工作调研,并向党组提交3-4份调研报告。年底述职时,委领导需将年度调研工作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必备内容。

    三、办公室负责委领导调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每季度,由办公室提出建议召开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委领导提交的调研报告,共同研究解决调研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下季度调研内容。会前,办公室应提前两周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通知委领导,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四、委领导提交的调研报告经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后,由办公室负责上网发布。

    五、委属单位、机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调研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基层、机关工作情况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委领导要深入治黄一线、深入职工群众中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和要求,全面了解基层的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

    六、委领导每年至少要到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研,有针对性解决基层单位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困难。

    七、委领导深入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随员不得超过2人,在职工食堂就餐,模范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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