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商洛市副市长刘伟与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领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商州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在商州区督导检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刘伟一行先后检查了商州区沙河子镇舒杨村水利部2018年7月暗访反馈的舒杨高速路桥墩铅丝笼加固工程占用河道影响行洪问题、沙河子镇商洛火电厂东王山沟河口省水利厅2018年反馈问题和王山底沟口河道河堤挤占河道影响行洪等问题整改情况,现场协调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落实问题整改。刘伟强调,全面推进河长制是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合理保护水资源的有效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在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污水排放等不法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省反馈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就部分影响行洪问题做好技术论证,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业务对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挂牌问题如期销号。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河道管控、保护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对河湖“四乱”进行铁腕整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检察机关要运用好诉讼职能,严格依法惩治损害丹江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四乱”违法犯罪,保护好丹江流域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商洛市河长办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流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线索交办制度,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河流水环境保护。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河长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七县区开展暗访督查,共发现问题线索60余条,现场督促整改20余处,反馈交办问题线索40余条。截至目前,市、县区检察机关共立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133平方米,全市河流“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流面貌显著改善,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