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三门峡明珠集团工会完成了2019年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共救助患病职工60人,发放救助金46万余元,单笔最高救助金额达4.5万余元。
明珠集团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机制是针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无法解决重大疾病患者的治疗和抢救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是对国家法定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旨在对患重病职工因医疗费用负担较大造成困难而采取的一项帮扶救助机制。
截至目前,明珠集团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机制已健康运行12年,基本实现全员覆盖,692名患大病职工得到救助,54人次获得大病借款。
2007年,按照全员自愿参与、重点救助的原则,明珠集团制定了《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多年来,明珠集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救助办法,并结合黄河工会《关于积极推进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职工大病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救助办法进行了两次修改,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据介绍,明珠集团职工大病救助资金由职工个人、明珠集团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共同筹集,每两年筹集一次,每次每人100元,同时单位福利费每次每人匹配200元。每年10月,按照患病职工上一年度医疗花费金额、报销金额及工资收入测算,并经明珠集团医疗救助委员会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截至目前,明珠集团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金已筹集6次。
多年来,明珠集团充分利用职工医疗救助体系和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两个平台,为患病职工及家庭提供帮助,切实做到“访职工情,知职工需,解职工忧”,有效缓解了职工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下一步,明珠集团工会将继续加强大病资金管理工作,用好、用活大病资金,切实减轻职工因大病带来的生活及经济压力,服务好广大职工群众。(李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