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日前,《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审查。审查意见指出,《规划》总体基础工作扎实,战略性、约束性、指导性、空间管控特点突出,布局及措施落实了党的十九大、河长制等新形势新要求;从资源、环境、准入政策等方面提出的协调指导意见,规划管控的流域管理意义重要,针对性较好。
《规划》是黄委在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原则框架下,针对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黄河资源禀赋条件、生态保护要求,紧密结合流域复杂的资源、社会和生态问题,在流域省(区)配合下,历时5年完成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作为负责单位,精细谋划,促进多专业、多专题的工作衔接与协调,强化与林业、渔业等专业生态保护部门的沟通与衔接,4次征求流域省(区)的意见,十余次开展与全国成果的平衡和对接,形成专业成果表(图)近百余幅,成果数据近百万。《规划》贯彻了国家对资源、生态和经济社会统筹管理的要求,落实了战略性、前瞻性、约束性和指导性原则,提出了强化保护优先和实现资源与生态协同保护的黄河管理要求,明确了流域资源和生态管控的原则、要求、布局和对策,确立了实施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协同管理措施,彰显了技术与管理的创新。
《规划》作为今后一定时期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明确了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承载能力和刚性约束。其确定的纳污红线与生态空间管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意见与对策,谋划的资源与生态综合管理监督与监测管理布局,体现了国家生态文明要求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对倒逼实现黄河流域经济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促进我国中西部生态脆弱与贫困区的资源、生态和经济社会协调,实现美丽黄河和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有重大意义。
《规划》针对全面推进流域省(区)河长制,强化了流域指导、协调、监督、监测管理机制,为创新和破解黄河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管理支撑。(邓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