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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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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年(1913年)

  河南省设立河防局

  民国2(1913)319,河南省改河防公所为河防局,以马振濂为局长,总领河南河务,同时将南北两岸所属的河厅改为两个分局及八个支局和十个河防营;将管河的同知、通判改为分、支局长,都司、守备改为河防营长。

  濮阳双合岭决口

  民国2(1913)7月,濮阳土匪刘春明在双合岭(今习城西)扒掘民埝,造成决口,泛水流向东北,沿北金堤淹濮、范、寿张等县,至陶城铺流归正河。当时口门不宽,流势平缓,本不难堵合,因正值内战,无人过问,次年口门扩宽至800余丈,分流八成,灾情加重,堵合困难。

  濮、范民埝多处决口

  民国2(1913)伏、秋汛间,濮县(今属范县)杨屯、黄桥、落台寺、周桥及范县宋大庙、陈楼、大王庄民埝先后决口,当年及次年春先后堵合。

  沁河多处决口

  民国2(1913)大汛期间,沁阳县内都和武陟县大樊、方陵等处决口。冬季先后堵合。

  直隶省设立东明河务局

  民国2(1913)直隶省裁撤大名管河同知,设立东明河务局,仍住东明高村,以冀南观察使兼理。至民国411月,任命大名道尹姚联奎兼局长。

  沁堤改归官办

  民国2(1913)沁河堤防,历来为民修民守。民国2年改为官办。民国3年又改为官督绅办。至民国8年河南省河防局改组为河南河务局后,沁河堤防才划归河南河务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