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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记事

当前位置: 首页>黄河一览>黄河记事>金元时期


整饬河防

  大定二十七年(1187)金世宗下令每年汛期到来时,“令工部官员一员,沿河检视。”以南京府(今开封)、归德府(今商丘)、河南府(今洛阳)、河中府(今永济)等“四府十六州之长贰(府、州正副长官)皆提举河防事,四十四县之令佐,皆管勾河防事……仍敕自今河防官司怠慢失备者,皆重抵以罪”(《金史·河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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