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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琪,字德玉,大兴宝坻(今天津市宝坻县)人,金正隆五年(1160年)进士,历任侍御史、吏部侍郎、中都路都转运使、户部尚书、参知政事等职。
明昌四年(1193年)六月,黄河于卫州决口。魏、清、沧诸州皆被害。当时朝议纷纷,莫衷一是,最后仅决定“于山东当水所经州县筑护城堤,及北清河两岸旧有堤处别率丁夫修筑”。章宗为引起朝臣对治河重视,以宋人阎士良所著《黄河利害》一文赐参知政事马琪,令其研究参考。明昌五年八月,黄河又“决阳武故堤,灌封丘而东”,水灾向河南扩展。章宗以为“止差小官,恐失众望”,乃决定派马琪亲往处理,并“许便宜从事”。马到决口处光禄村视察后,看到当地“河水浸漫,堤岸陷溃,至十余里外乃能取土”,加以“堤面窄狭,仅可数步,人力不可施”,难以堵口。他主张因地制宜,于“孟华等四埽与孟阳堤道,沿汴河东岸,但可施工者,即悉力修护”,以保“京城(指开封)不至为害”。朝廷肯定了他的意见,至闰十月,“孟阳河堤及汴堤已填筑补修,水不能犯汴城”,工成。
马琪这次治河,还建议对都水监的冗员进行调整,并提出来年疏浚河道,“以解南北两岸之危”的意见。
【注】引文见《金史·河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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